更新:2025-06-29 17:06
首映:2003-02-21(美國)
年代:2003
時長:130 分鐘
語言:英語,西班牙語
評分:8.6
觀看數:30175
熱播指數:378
來源網:三年片在線
《大衛·戈爾的一生》
當時看完之后,心里堵得慌,傷感又哭不出的感覺,想寫點東西腦子又很混亂.那是種什么感覺?就是明天要遠行了,今天心里的感受.
前兩天推薦給小智看,他半夜看完之后發短信告訴我:"這片子真的很好看!!"連打兩個感嘆號,把我從睡夢中驚醒.終于有人跟我共鳴了,這片我很久之前就推薦首帥哥看,他一直沒看.小智說很久沒看過這么有感覺的片子了,這片真是不出名的但是很經典的片子,我想我還是寫點什么吧.
這里面的理想主義,比<荒野生存>中的強多了,是偉大的,震撼的.用他在里面的臺詞:
這正是巴斯可所謂的真正的快樂…
來自對未來快樂的白日夢
不然我們怎么會說“獵比殺更為有趣”
或“小心你許下的愿望”
不是因為你會得到它
而是因為一旦得到它,你再也不會要它
理想的殉道者們,追尋著自身生存的極致狀態.他們的幸福不在于理想的成功,而在于追尋理想的過程.追尋理想的過程,這之中實在要付太大的代價,不是人人都能承受的.
我也懷抱理想,我以為我可以很灑脫,但是在臨行前那一刻,心情居然會那么復雜
看了這部電影以及諸多影評,覺得非常震驚。編劇給了這種為信仰而執著甚至不惜犧牲生命的觀點一個太華麗的包裝了。可是拋開這些,沒有人覺得這個觀點其實很可怕嗎?
把自以為正確的觀念當做真理當作信仰,甚至為之殉道。巴黎恐怖夜高喊著敘利亞萬歲,真主萬歲然后人肉炸彈“殉道”于信仰的ISIS成員哪一個不是這樣?他們為了恢復古蘭經中理想天國的理念又錯在哪里?難道這種為了理想犧牲的行為也值得提倡嗎?
拉康說“衡量我們生命輕重的唯一標準是我們如何看待他人的生命”。我真的很難想象一個可以站在攝像機后面平靜的看著自己的患難之交死在自己面前的人慷慨地講授尊重生命。更不覺得這樣因為信仰而冷血的行為有多值得敬佩。聯想到碧西看完錄像后抱著zake哭得不能平靜的場景,一時間有些分不清哪一個才是陌生人,哪一個才是朋友。
“如果她的死可以對這個世界有什么影響,哪怕再微小的也值得了”如果我的死可以讓世界改變那么我愿意接受死亡。這是多么英雄主義浪漫主義的說法啊
“拉康哲學的重點:幻想必須超越現實,因為在你得到手的那一刻,你沒辦法也不會再想要它,為了繼續存在,欲望的客體必須永遠無法達成,你要的不是“它”本身,而是對它的幻想,欲望和瘋狂的幻想相輔相成,這是巴斯可所謂的真正快樂,來自于對未來快樂的白日夢。不然我們怎么會說“獵比殺更有趣”,或者“小心你許下的愿望。”不是因為你會得到它,而是因為你一旦得到了它,再也不會想要它。所以拉康給我們的教訓是:心想事成的人永遠不會快樂。最符合人性的真諦是:盡力活在你的想法和理想中
或許理想很偉大,我也愿意懷著這樣的理想,可是,我們卻在悖論中自己嘲諷了自己。
一生到底有多長,生命到底有多重要?
或許只是一分鐘,或許只需一件事,就可以讓你的一生改變,讓你被人記住,這些聽上去遙遠而誘人,可是生命、生活是一分鐘一秒鐘積累而成的。雖然誹謗、誣告、辭退、質疑、挑釁、離婚、囚禁、極刑、殉道,這些足以毀掉一個人,但是我還是要說,那些是給人們看的一生,并不是真正的一個活生生人的一生。
有些東西總是看上去很美,像煙花綻放,有力而絢爛,卻短暫。如人的暴怒、沖動,這些激情會帶來靈感和火花,也同時會傷害自己和別人。就好像這場賭博,看上去導演給了很多鋪墊,因為沒有可以支撐論點的列子來證明有人被冤殺。而恰恰每一次都提到——殉道者不能被算入。戈爾不折不扣的成為了一個殉道者,他的做法驚艷,破空而出擊碎了死刑的“暴政”而自己卻因為行為的不完美,成了不能被計入的例子,那這一切還有意義嗎?!
仿佛用偽證揭穿偽證,以暴力鎮壓暴力,以非正義制止非正義。
如果來源是存在瑕疵的
本來挺好的,但看到凱文叔最后的眼神,眼淚就飚出來了,想補完他的電影了。
不明白玻林陷害他和最后康斯坦因故意自殺有什么關系,在這點才沒有給這部電影五分.剛開始看了劇情梗概,還以為是玻林和男主一起設計的呢,原來是和女助手康斯坦因。還有個疑問,最后兩卷錄像帶為什么不同?第一卷里帶個大帽子遮住臉的到底是誰?第二卷是男主,我認得。那就是說康斯坦因自殺時有兩位男性在場?
對于大衛那個人有說不出的討厭
大衛是大學的終身教授,只有2種可能才能使他喪失自己的終生教授的資格,其一是學術造假,其二是與女學生發生性關系。
也就是說無論大衛是醉酒還是清醒,無論是強奸還是通奸,他都不可以和他的女學生發生性關系。
要享受教授的特權,要有家庭和孩子,就要管住自己的下身。
大衛無法抗拒他的女學生的美貌,借著醉酒欺騙自己,和女學生發生了性關系。又不能給女學生造假,讓其完成學業,典型的嫖妓還不想給錢,只想有收獲,而不想付出。他很清楚他和女學生發生性關系會導致的后果,但是他還是去做了,就是想享受絕對的不受約束的“自由”,享受權威被踐踏的時候的“快感”。當然破壞了法則,很快受到了報應,被大學開除,妻離子散,聲名狼藉,找不到任何體面的工作。
他大學教授的生涯結束后,不但不老老實實的做一個送貨員,反省自己的罪過,并用一生去懺悔,反而覺得自己的受到了社會的歧視壓迫,所以他要去嘲笑法律。
他設計了一個陰謀,挑戰了法律,廢除了死刑,不是他想真的廢除死刑,而是想證明他是個“超人”
《大衛·戈爾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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