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酷刑已達到某種目的,是否怎樣尚且不論。單從酷刑來說就是對人的一種折磨,執行人和被執行人和報告調查人,如醫師助理,女調查員和那個183次水刑的人,他是恐怖分子還是極端組織成員還是什么其他,誰給定義的,他知道情報還是不知道是誰調查的,通過酷刑和通過非酷刑審訊得到情報和得到情報真假對比哪種更加有效,更加人道?如認為只有建立融洽關系的審訊:磁帶攻破心理的人得到的情報和上場就使用言語侮辱、活埋、蟲類、水刑的心理學家。這才是電影給出的問題,而不單單是火車軌道問題那么簡單

“酷刑報告”該打死的就一定得是非人道的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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